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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餐饮行业需配备火锅筷的公筷
记者从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了解到,为规范餐饮行业推行公筷公勺,助推全社会形成使用公筷公勺、安全用餐、健康用餐、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,近日,《泸州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》正式对社会发布,提出不同用餐场所公筷公勺的使用标准,推动文明就餐。该《规范》对我市公筷公勺的制作、配置、使用和宣传等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01、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我市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,包括饭庄、酒家、酒楼、餐馆、餐厅(含饭店、宾馆、酒店、度假村、农家乐)、火锅店、小吃店、快餐店、面馆,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。
02、泸州火锅筷配置要求
1.餐饮服务单位应按要求100%配备并提供公筷公勺,主动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。
2.根据餐桌规格、实际用餐人数、菜品类型与菜品数量等实际消费场景,摆放相适应的公筷公勺,采取一人双筷或一菜一筷(勺)等摆放形式。
3.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,应提供与私筷、常规公筷具有区分度的“生料专用公筷”。
4.自助餐或消费者自行取餐的餐饮服务单位,应配置与菜品对应的、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,并尽量配置单独摆放公筷公勺的托盘或托架。
5.宴席、宴会等大规模人群聚集性消费的餐饮服务单位,应倡导各取所食,不互夹菜。
03、使用要求
1.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就餐人员分餐要求,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
2.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公筷公勺配置纳入日常备餐流程、摆台标准、出餐流程、上菜流程、引导流程与洗消流程等管理环节。
3.应明确负责公筷公勺相关岗位的基本职责,加强员工日常性专题实操培训。
4.使用公筷公勺后应放回原处。
5.使用公筷公勺取菜宜适量,不将菜品返回餐盘。
6.使用公筷公勺取用餐盘内靠近自己的菜品(点心),不用公筷公勺随意翻拌,使用公勺舀汤应避免汤汁溢出。
7.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时,应使用公筷公勺。